做微商怎么找货源,微商卖货怎么找货源?

演员张庭林瑞阳夫妇实际控制的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被立案调查。官方用词是涉案金额“比较巨大”,经济案件中“巨大”这词很罕见。



据我对传销、微商和直销成长规模的了解,张庭夫妇的公司从2013年就开始通过微商涉嫌从事传销,八九年时间,再加上明星效应的助推之下,涉案金额极可能超百亿乃至几百亿,相信最终公布的数据将非常惊人



问题来了,微商为何能助推传销?传销套路原理和经济规律是什么?为什么要禁止?



昨天笔者文章提到: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挣钱从低到高的档位层级排序是:


1、合法的农业、工业、商业;

2、合法的金融(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

3、违法的高利贷(很多P2P就跟高利贷差不多,大家得擦亮眼睛);

4、违法的偷蒙拐骗(股市上讲故事玩虚的那种以及传销,也是骗之一);

5、黄赌毒(看看财富榜上的赌王们,理由下回撰文再讲


看到这,很多人醒悟发现传销本质就是蒙骗,也可能知道传销定义,但是很少人知道传销具体是用套路去实现蒙骗的?传销是利用什么原理和经济规律去转移骗得财富的?下面笔者详细剖析:


首先看看法律对传销的定义: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的一种,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有以下具体的组织行为和特征:

1、“入伙费”:传销组织通常以各种名义敛财,只有参加人员交钱,团伙才能吸纳资金;

2、“拉人头”:缴纳“入伙费”后,传销团伙会千方百计让加入者发展下线;按照法律规定,代理超过三级就可能被认定为传销。



3、“团队计酬”:团伙通常通过“发展下线、层层提成”的方式诱骗财富。


问题来了,具体用什么套路实现蒙骗呢(分为旧时代和互联网时代)?


第一条、入伙费这点有高有低,张庭的微商甚至打出0元入伙,所以第一条达成不难。关键在后面。



第二条、要用什么套路拉人头呢?

这就不得不提微信的强大作用了!在微信出现之前,当时没智能手机,也没移动互联网,传销基本就是靠两个方法:

1、用各种办法,譬如谈情说爱,把人诱骗到传销窝点禁锢起来,上课洗脑,逼后来者拉人头入伙;


2、用各种方法,把人忽悠到特定的线下售卖点(不禁锢,但死命的缠着人,有些传销是有产品的),不停的洗脑,利用财富诱惑心理和亲情关系,让一个“吹牛逼的代表”或者一群人围着给你讲“当初自己入伙后是如何发达的,现在有几套房几部车了”。其中,最好的套路就是找一些残疾人来做代表,做案例。大家一看,心想“对方残疾都能年入百万千万,我四肢齐全,百分之一千发达了!难道还比不上一个残疾人吗?!”。一些亲友被缠得没办法,很多就买下,而很多人被成功洗脑入伙(注意部分有直销牌照的公司,也是这么干)


但是,微信面世之后,传销发展如虎添翼,为什么?


因为旧时代无论是把人诱骗还是忽悠到线下某个驻点,其实只能做到面对面洗脑而已,但,步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微信面世后,涉及三大优势:


1、朋友圈这个功能,里面本身就是亲友,亲密性私密性很强,当初要面对面炫富洗脑,好家伙,现在直接朋友圈发图发视频炫富就行啦,跑到豪车4S店、售楼处,摆拍、晒现金!亲友肯定看见,心里想“我是不是也能跟她一起发财”;


2、微信群,好家伙,以前要线下洗脑,现在直接线上洗脑就行了,效率高N倍!遇到炫富做大采购的时候再举办下线会议,再顺便利用线下会议洗脑些新人。



3、微信公众号,好家伙,以自媒体多方位宣传,这是旧时代不可能实现的。


所以,绝大部分的微商实际上搞的就是传销套路就是利用“想发达”“财富攀比”等心理,以及亲情友情等强感情纽带,二者并用以实现蒙骗!


为什么要禁止传销(包括披着微商外衣的传销)?


1、传销要么就没产品,纯靠拉人头,要么有产品,但定价绝对虚高虚假,只有定价虚高,才有足够的利润层层分红,更关键的是,传销虚高的利润完全违背了“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的贸易模式是由“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供过于求,就只能降价,厂家亏掉成本甚至遇到经济危机白送都有,而传销模式呢,完全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价格是死的是虚高的,是硬逼着或者给人洗脑才能完成囤货和出货


简直就是半骗半强迫别人口袋里的钱!我们老百姓老老实实的上班挣钱,被这帮骗子半洗脑半“胁迫”,把老实人口袋里的钱,被所谓的“亲情胁迫”,转移到骗子的口袋!


所以,传销违背经济规律,违背人性,违背道德,所以法律必须禁止



张庭他们这些微商啊,早就把魔掌伸向“学生群体”了,学生涉世未深,最容易被骗!


笔者呼吁:必须加快整治传销式的微商以及一切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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